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辛店镇史家沟村扶贫光伏发电项目
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 采购编号:GTLY-2017-043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预算金额:约40万元
6.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7.工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8. 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中小微企业
9.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二、采购内容:
太阳能发电电能,包括本项目设备的材料供货、设计、安装、调试、并配合性能验收试验等所有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供应商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光伏组件等相关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主要设备(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唯一授权证明;
3. 同一品牌不得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同时参与谈判,否则谈判均不被接受;
4. 供应商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