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500kV砚山至通宝输变电工程(三标段)爆破作业服务采购(二次)(采购编号:SS-FW-GK-2017-006) 项目已获得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委托,对该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采购人: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1.2 项目名称:500kV砚山至通宝输变电工程(三标段)爆破作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1.3 概况:500kV砚山至通宝输变电工程(三标段)起自 500kV 砚山变电站构架终至500kV 通宝变电站构架。线路长度为43.760km,共新建杆塔 79 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 61基,单回路耐张塔 18 基。
本标段线路途经屏边县的老寨街乡、新华乡;蒙自市的芷村镇、期路白乡、冷泉镇。在屏边县境内的线路长度约为9.827km,在蒙自市境内的线路长度约为 33.933km。根据现场实际调查,本项目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施工。
二、采购内容、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2.1采购内容
本采购项目为一个合同采购项目,主要对500kV砚山至通宝输变电工程(三标段)基础工程的爆破作业进行采购 。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备注
1 基坑爆破 基 39
2 接地爆破 米 11886
注:表中采购爆破作业数量为预估量,接地爆破按每米单价报价,最终按实际爆破作业量结算。
采购范围:500kV砚山至通宝输变电工程(三标段)基础工程爆破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从事基础工程中的基坑爆破、接地爆破。爆破服务所需材料(雷管、导火索、炸药等)、设备、工器具由投标人负责承担。爆破许可相关手续由投标人负责办理。
2.2服务时间:基础施工验收结束,计划完工日期2017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方施工项目部通知为准。
2.3服务地点:500kV砚山至通宝输变电工程(三标段)工程各爆破作业点。具体作业点以项目部要求为准。
2.4质量要求:达到现场实际施工的需求。满足采购方对接地沟及基坑的相关尺寸要求,满足验收规范的要求。
三、资格要求:
3.1、 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2、 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爆破施工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四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同类服务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服务合同、业主评价等)
3.4、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小规模纳税人请附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文件,如:原来的代开发票扫描件)
四、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
4.2出售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09:00时~ 2017年8月21日上午 17: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