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对齐齐哈尔昱顺供热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用煤(烟煤)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ykzc0032;
二、项目名称:齐齐哈尔昱顺供热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用煤(烟煤)采购;
三、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集中供热用煤(烟煤)采购(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第三标段:齐齐哈尔昱顺供热有限公司中心城区供热站供热燃煤,数量3.0万吨,到场控制价480元/吨(含铁路运费、17﹪增值税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低位发热量热值≥4700千卡/千克;空干基挥发份﹥25%;灰份<30%;颗粒度<40毫米,小于6毫米的不大于20%;
第四标段:齐齐哈尔昱顺供热有限公司中心城区供热站供热燃煤,数量2.5万吨,到场控制价430元/吨(含铁路运费、17﹪增值税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低位发热量热值≥4200千卡/千克;空干基挥发份﹥25%;灰份<30%;颗粒度<40毫米,小于6毫米的不大于20﹪。
同一供应商可兼投各标段,但只允许其中一个标段成交,多个标段同时成交时只能选取一个标段成交。
四、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金额:
自筹资金,采购预算金额为第三标段:1440万元;第四标段:1075万元。
交货期:
(一)2017年9月30日前交货不少于合同数量50%。
(二)2017年11月30日前全部交货。
交货地点:齐齐哈尔市龙南市场。
结算方式:
五、2017年付40%、2018年付60%.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煤炭)、开户许可证;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类似项目供货经验;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15年1月-2017年7月)具有类似项目的销售合同;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能够提供符合指标要求的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包含低位发热量热值、空干基挥发份、灰份等);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到报名结束期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储煤场地租赁合同或证明文件(需附影像资料;且与现场勘查一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的投标。
2. 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七、开标现场
符合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并确定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者,开标时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近三年类似项目的销售合同、符合指标要求的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无行贿犯罪证明(法人和公司且公告有效期内开具),以上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原件(原件需放置于档案袋中且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复印件代理公司留存),到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7年08月17日
本工程取消报名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08 月 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