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十八所大兴4#厂房配电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实验工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的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刘村
2.2本的建设规模:十八所大兴4#厂房配电工程,估算价:80万(元)
2.3本的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2.4本的标段划分: /
2.5招标范围:十八所大兴4#厂房配电工程图纸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配电工程。
2.6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许可证资质,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配电工程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18 日至2017年 8 月 22 日,每日上午 10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