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06国道通山县洪港至九宫山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106国道通山县洪港至九宫山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17】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山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通山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第二阶段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表1-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通山县
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5米的一级公路标准。其它技术指标按部颁《公里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第二阶段施工图设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绿化、景观、安全设施等,以及设计预算的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并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业主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划分为1个合同段(为第二阶段施工图设计),标段编号:KCSJ-1
勘察设计周期 (1)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_2_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业绩要求见下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资质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专业(公路)甲级资质。 近五年内至少完成2条单个里程30公里(含30公里)一级及以上的公路勘察设计工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 投标人近一年度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D级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投标。
4. 招标报名须知
4.1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
(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附上二者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通山县2017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参加投标。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点00分至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