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货物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 项目名称:(南区)AOC机房气体灭火及正压送风压差控制系统采购项目
本次招标采购下列货物及配套的相关服务:AOC机房气体灭火及正压送风压差控制系统的深化设计、制造、测试、运输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其范围含按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供应AOC机房气体灭火、正压送风压差控制系统及相关材料,并提供一切所需的运输、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维修服务及配合本项目消防验收合格等,不但包括已指示或指明的主要设备,并且包括整个项目得以正常操作所需的一切附带零配件等。
3.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简称“中国境内”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外币按报名当天汇率折算)以上的AOC机房气体灭火及正压送风压差控制系统制造商或代理商;
2) 应在上海地区设有固定的销售、安装、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
3) 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具有三个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同类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
5)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获得原厂品牌的项目授权,并承诺招标人在采用该产品后可以获得不低于原厂服务品质的维保服务;
6)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符合上述第3项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1日(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