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葫芦岛热电厂2×350MW新建工程烟囱玻璃钢内筒加工与制作招标
一、项目简介: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厂2×350MW新建工程烟囱玻璃钢内筒加工与制作招标。
二、招标范围:
本工程FRP排烟内筒的供货范围为距离烟囱中心线7.580m的法兰处为界,至FRP排烟内筒出口全部的FRP排烟内筒供货(包括排烟筒及其安装、运行需要的附属设施、构件和备品备件)及安装。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
3.2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近5年内具有2根(内筒内直径不小于7.5米)玻璃钢烟囱内筒的加工制作(制作与手糊)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中止(投标人原因)、终止,财产被整体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在招投标行为中,没有行贿受贿行为和弄虚作假等劣迹;投标人近半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为准)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8日2017年内蒙古能源包头发电500KV升压站维护项目总承包招标
一、项目名称:华电蒙能包头公司(2×600MW)500KV升压站维护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六、招标内容: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招标内容 |
|
500KV升压站维护项目 |
800 |
详见技术规范 |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修、试一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修、试一级资质或国家建设部批准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内有500kV升压站输变电设备大修或安装工程业绩或500KV升压站2年以上日常检修维护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文件(注:其他文件无效)。
4、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近三年在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无不良记录,并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从事相关工作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发生。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7年8月18日~8月23日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