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省格尔木生产辅助料烧碱项目招标
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2日8:30-18:00就生产辅助料烧碱采购项目所需的下列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供货数量,技术参数及交货时间、地点
1、采购量:烧碱:2017年09月至2017年12月供货160吨,2018年1月至2018年2月供货60吨,合计220吨。
2、指标要求:
烧碱技术参数:NaOH≥95% 一级品,50公斤/袋。
3、交货时间:买方通知发货五天内到厂。
交货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南海路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厂区。
说明:检斤化验:检斤化验以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为准,现场验收不合格的买方有权现场退货,期间产生的一切连带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的资格,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
2、投标人若为厂家,应提供《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烧碱);投标人应保证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3月~2017年3月)最少有两项同类货物的供货业绩,以合同和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为准,在使用中未发生质量问题。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如贵单位愿意参予本项目的投标,请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2日8:30-18:00将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2)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相关经营、生产许可证;(4)业绩证明文件:和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的首页和尾页以及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5)盖章版开票信息扫描件(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和账号)。(封面注明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邮箱)扫描发送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购买招标文件程序。携带所有资料的原件至开标现场备查。
3.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
3.3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