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 4、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本金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运输高温水相应的密闭式水罐专用车车辆及运输能力(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登记证)或长期租用合同(在与绥化热电公司签订高温水销售合同有效期内)。 (3)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合同中同时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截止时间: 2017-08-31 16:00:00 截标/开标时间: 2017-09-12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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