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内容:对以上项目进行勘察。
招标控制价:108000.00元
工程地点:呼伦贝尔市
勘察周期: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2日0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