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大丰海上项目:华能江苏大丰海上风电示范工程位于大丰区海域的毛竹沙,东临米树洋海槽、西临陈家坞槽、北临毛鱼垳、南临十船垳,场区规划面积约127km2,离岸距离约55km,场区大部分区域水深约2~7m(理论最低潮面起算),沙洲中北部最浅约0.7m,西侧陈家坞处最深约10m。
灌云光伏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灌云县中小企业园,利用24座生产厂房屋顶建设光伏项目,其中22座屋顶为彩钢瓦结构,2座为混凝土屋顶,屋顶总面积约11.81万㎡。
如东海上项目:华能如东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江苏省如东县八仙角海域,离岸23km,海域东西长约10km,南北宽约8km,规划面积约为82km2。
仪征项目:本期工程规划容量60MW,共布置风机27座,2.2MW风机27台,建设地点位于仪征市月塘镇、枣林湾镇丘陵地区。
1.2招标范围:
大丰海上项目现需采购一批办公用品、生活物资。
灌云光伏项目现需采购一批如办公用品,生产物资,生活物资。
如东海上项目现需采购一批办公用品。
仪征项目现需采购一批办公用品、生活物资。
本次招标范围为各个项目部生活、生产准备物资,报价中应包含运费、接卸费用和安装费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应包含百货或家具或办公用品或五金等与招标范围相符的营业范围。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24日9:00起至2017年8月29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64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