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项目碳酸氢钠供应及服务采购招标
(1)货物名称及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要求 |
数量 |
1 |
碳酸氢钠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1000吨(暂定) |
2 |
编织袋 |
45cm*75cm、白色加厚、套内加膜 |
100个 |
(2)交货时间和地点
交货期:暂定为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方必须满足招标人的交货期。
2.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从招标机构直接获得www.dlztb.com/about/8.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后,均可投标。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专业技术能力,三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3) 投标人还须具有:
1)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销售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生产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2)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近二年(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个垃圾焚烧发电厂或火力发电厂的碳酸氢钠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可自2017年8月25日起-2017年8月29日,每日(节假日除外)9:00-11:00,13:00至16:00止(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捌佰元人民币(RMB 800.00),售后不退,需邮购的需另付邮资200元。
4.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增值税开票信息,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不全者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9月14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人在提交文件的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和资格要求中所列材料的原件,评标时将以这些文件的原件为准进行评审(即只提供复印件的将不被认可);投标人与原件一同提交一份资料清单,列明所提交的所有原件的详细名称、加盖公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6. 兹定于2017年9月14日13:30时(北京时间)。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