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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胡杨河市消防站建设项目一标段(勘察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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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胡杨河市消防站建设项目一标段(勘察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消防站建设项目已于2016年12月30日由师发改发【2016】329号文及相关协议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第七师胡杨河市消防站建设项目 1.2.项目地点:胡杨河市 1.3.勘察周期:10日历天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资金 1.6.招标内容:新建胡杨河市消防站一座,总建筑面积3975.84平方米,其中消防站综合楼3733.44平方米,训练塔194.4平方米,油料库24平方米,门卫室24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包括:给水管网De110,1030m;排水管网D300,1160m;供电VV22四芯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1050m;供热管网DN75,1250m;及绿化、硬化,该项目勘察(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需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岩土工程师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2.2 .本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25日—2017年8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网上报名于2017年8月25日—2017年9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报名确认后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进行登记(登记时间同报名时间)。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岩土工程师注册职业资格证书;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单位必须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5.需已办理第七师建设局的信用手册登记。 五、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 六、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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