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开口电厂人工观测内观测点自动化改造资格预审公告
2017-08-24
招标编号:ZB001/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现对龙开口电厂人工观测内观测点自动化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龙开口电站位于金沙江中游、云南大理州与丽江地区交界的鹤庆县龙开口镇,电站装机规模为1800MW(5×360MW),是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的八个梯级电站中的第六级。电站坝址至大理、昆明的公路里程分别为182km和499km,距最近2级航空港丽江机场约73km;距最近的火车站鹤庆站约60km。电站厂房为坝后式,厂房内安装5台机组,单机容量为360MW,装机总容量1800MW。
2.2本次招标范围
名称:龙开口电厂人工观测内观测点自动化改造。
工程地点:龙开口电厂生产区域。
招标范围:龙开口电厂目前共有1871个大坝安全监测测点已接入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南瑞DAMS 4.0),仍有778个人工内观测点未接入,本项目拟实施778个人工测点的自动化改造工作。具体包括:人工测点工作状况鉴定;测量控制单元、数据自动采集模块的安装;仪器传感器接入模块;监测自动化系统参数设定、调试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3.2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申请人应提交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说明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金额及其来源(附证明材料)。
3.3 申请人具有投入本项目主要监测自动化设备的有效授权书。
3.4 申请人近5年内应至少具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在过去履行合同中用户的使用评价。申请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次投标没有资格的充分理由。
3.5 申请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
3.6 申请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安全资质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联营体投标。
3.8 投标人拟投入本合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数量足够、并具有相应类似项目经验,其中,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业务技能过硬、管理经验丰富,近3年担任过类似水电站工程安全监测和监测自动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简历),具有3年以上从事与本合同相似工程项目的工作经验。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线下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1)资格预审文件于2017年08月25日至2017年08月29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