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本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两台机增设高效真空维持装置施工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委托,现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两台机增设高效真空维持装置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由于首次招标过程中“高效真空维持装置标段”投标人数量不满足要求未能公开开标,现对该标段再次公告如下,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内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两台机组凝汽器汽侧、水侧节能抽真空装置的设计、制造、调试等施工项目招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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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
标书售价 |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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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两台机增设高效真空维持装置 |
810元 |
10万元 |
四、 工程概况
1、工程
2、本期规模:2017年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两台机增设高效真空维持装置施工项目标段。
3、建设
4、核准文件对招标的意见及批复: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两台机增设高效真空维持装置项目标段已经获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批复文件“华电能源生【2017】320号文”。按照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则要求,拟对我厂两台机增设高效真空维持装置项目标段委托华电招标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企业(法人),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至少1台套同类改造项目成功运行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7、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8、投标方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投标方与招标方未发生过任何法律纠纷。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七、招标公告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