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2×1000MW新建工程烟囱玻璃钢内筒加工制作招标公告
2017-08-24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WEME-1608-HJ46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所属地区:山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1、:烟囱玻璃钢内筒加工制作招标
2、工程规模:2×1000MW。
3、建设地点:东营。
4、招标范围:本工程FRP排烟内筒的供货范围烟囱外烟道的法兰处为界,至FRP排烟内筒出口全部的FRP排烟内筒供货(包括排烟筒及其安装、运行需要的附属设施、构件和备品备件)。其中FRP烟囱、FRP烟囱加强筋、膨胀节(采用整体硫化氟橡胶膨胀节)、法兰由卖方供货并在现场制作(包括筒身联接)。详见招标文件。
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09月30日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注册资本金1000万及以上人民币;
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1)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近五年不少于2根(内筒内直径不小于7.5米)玻璃钢烟囱内筒的加工制作(制作与手糊)业绩(请提供合同复印件,和详细的供货清单);
5、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合同中违约情况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致使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方式:
7.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8月23日至2017年09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