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热电厂南部区域供热昌润路南延供热管线敷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8-25
招标编号:HNZB2017-08-06136
华能聊城热电厂南部区域供热昌润路南延供热管线敷设工程施工由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聊城热电厂南部区域供热昌润路南延供热管线敷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为满足度假区内回迁安置区、新一中等热用户2017年用热需求,需建设本热网工程。
1.2.招标范围:
包含热力管道土建、安装(含焊口探伤);路面、绿化刨掘恢复;同时负责社会关系协调工作,办理过路、过河等相关手续,并支付费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地上、地下设施处理均由中标方负责,不再增加费用。
标段划分
1标段:昌润路、梧桐路、和源路段(沿昌润路东侧自湖南路向南至梧桐路,沿梧桐路向东至和源路、沿和源路向南至郭屯路DN900管沟约1800米)。
2标段:郭屯路、清泽路段(沿郭屯路南侧自和源路向东至清泽路,沿清泽路向南至弘山路DN800管沟约1700米,郭屯路DN600管沟约380米)。
3标段:弘山路段(沿弘山路南侧自昌润路东侧至白堤路东侧,DN600管沟约1900米,含过徒骇河约500米)。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5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山东公司的不良记录。
3.1.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8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须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2.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热力管道安装GB2。
3.2.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起至今签订的DN900及以上供热管道施工合同3份,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2.5投标人具有协调施工现场社会关系的能力,并具有较好的资金预付能力。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8月25日08:00时起至2017年8月30日17:00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