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竹林大街、冀新西路排水泵站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本衡水市冀州区竹林大街、冀新西路排水泵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己由衡水市冀州区发展改革创新局以冀州发改招标核字[2017]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衡水市冀州区竹林大街、冀新西路排水泵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二、招标编号:XJZB2017-139
三、建设地点:排水泵站工程位于竹林大街(竹林大街与冀码渠交汇处)、冀新西路(冀新西路与冀午渠交汇处)。
四、工程规模:新建真空泵站两座,含真空泵房两间、污水池两个,总建筑面积180平方米,新建真空排污管道约360米。
五、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六、招标范围:衡水市冀州区竹林大街、冀新西路排水泵站项目的设计、施工。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七、项目总投资: 474.74万元
八、工期要求:90日历天
九、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4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资质企业。
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③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④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七、投标单位开标须携带的资质证件原件: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施工资质证书);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函(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具); 8、银行保函(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从河北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9、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证书、证件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者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该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以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义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8日14时 30分,地点为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来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招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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