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专线沿线房屋景观灯饰工程-翠屏山公园部分招标公告
2017-08-25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建设地点:渝北区创新经济走廊建成区内。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翠屏山公园的景观灯饰建设,主要包括LED投光灯、LED景观灯、配电箱、线缆、PE管、开关电源、主控器、分控器等安装。具体工作内容以正式施工设计图及图说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为准。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1600 万元。
(三)工期: 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的开工指令为准。
(四)本项目共划分成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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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日历天) |
工程总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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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专线沿线房屋景观灯饰工程-翠屏山公园部分 |
翠屏山公园的景观灯饰建设,主要包括LED投光灯、LED景观灯、配电箱、线缆、PE管、开关电源、主控器、分控器等安装。具体工作内容以正式施工设计图及图说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为准。 |
120 |
约16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
1、资质类别及等级: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重庆市外施工企业必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2、报名其他条件及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与本招标工程类似的合格工程(类似合格工程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1个及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