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佳木斯分公司、县公司保安服务及消防监控值班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比选公告
2017-08-25
招标编号:HLYD20170001580(3)
开标时间:2017-09-0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本采购项目为2017-2019年佳木斯分公司、县公司保安服务及消防监控值班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HLYD20170001580(3),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2017-2019年佳木斯分公司、县公司保安服务及消防监控值班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1.1.2项目编号:HLYD20170001580(3);
1.2采购内容
1.2.1服务内容:佳木斯分公司及县公司保安服务及消防监控值班服务采购:
开展为市公司枢纽楼、第二生产楼、综合楼、区域营销部和7个县公司提供24小时保安服务;全区保安与消防监控服务合计需要62个服务点。
1、市公司和7个县公司合计需要保安服务:54个服务点。
1)市公司提供保安服务:31个服务点。其中枢纽楼12点;第二生产楼9点;综合楼(涵盖前进营销部)4点;郊区营销部2点;向阳营销部2点;东风营销部2点;
2)县公司提供安保服务:23个服务点。其中:建三江、富锦、桦南、桦川、同江、抚远各3点,汤原5点(含新建办公楼3点);
2、为市公司枢纽楼、第二生产楼提供24小时消防监控服务:8个服务点。
其中枢纽楼4点,第二生产楼4点。
1.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9月1日。
1.2.3服务地点:佳木斯市;
1.2.4采购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包1 |
劳务外包 |
套 |
1.00 |
二、资格要求
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应答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2.1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已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
2.3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
2.4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保安服务等;
2.5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黑龙江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年检在有效期内;
2.6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承诺提供的保安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监控人员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
2.7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在佳木斯市区须有办公机构、场所(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扫描件),或承诺中选后30日内在佳木斯市区设置办公机构;
2.8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保安服务项目案例累计金额500万以上(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应答;
2.10 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公司中母公司、子公司的同时应答;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应答。
注:本项目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报名时要求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已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保安服务许可证》、近三年(2015年至今)保安服务项目案例,上传如出现异常请致电网站技术支持询问。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08月25日12时00分至2017年08月2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