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DJS-2017-072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1.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一期精处理系统优化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7-0722
2. 工程概况: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一期精处理系统优化改造,包括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如下:
2.1各混床增加一路冲洗水,保证失效床退出运行后能进行树脂再生,这样可以确保凝结水在机组运行周期内能全流量处理;
2.2根据原系统设计增加树脂分离塔及附属设备,保证失效树脂能充分分离,保证树脂再生效果,增加混床周期制水量、改善混床出水水质,提高机组的安全经济水平;
2.3核算罗茨风机、精处理用除盐水泵的风量、水量、扬程满足高塔运行,增加与高塔分离装置配套的罗茨风机、精处理用除盐水泵。
2.4对现树脂输送管、水管等进行改造,影响实现程序再生的问题阀门、五通阀进行更换;原系统的衬塑管道进行更换。
2.5对现有的酸、碱计量箱(碱计量箱需要扩容更换,因离子膜碱密度低)进行更换;酸、碱管路以及相应的阀门进行更换;
2.6对新增加的设备增加电控设备,接到原控制系统。
2.7对树脂再生系统进行整体调试,实现全自动树脂分离。
2.8分离塔树脂分离观察孔处加装高清摄像头,便于运行观察分层效果。
2.9对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提出合理化建议。
招标范围:
一期精处理系统优化设计、供货、运输、施工安装、调试试验等,主要供货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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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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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酸计量箱 |
Φ1200 V=2m3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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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碱计量箱 |
Φ1000 V=1.2m3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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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酸碱系统管道 |
衬塑、UPVC |
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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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精处理设备除锈、油漆、平台 |
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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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混床阀门 |
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
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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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再生塔阀门 |
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
批 |
1 |
|
7 |
控制设备 |
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
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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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酸雾吸收器 |
DN500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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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分离塔(含内件) |
Φ2424/Φ1820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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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装不锈钢管道 |
?76×5 |
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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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精处理自用水泵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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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罗茨风机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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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酸计量箱液位计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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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碱计量箱液位计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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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酸碱喷射器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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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高清摄像头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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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参数及标准等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发票要求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划工期:2个月。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要求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情况设计供货安装,联系人:李秀壮,联系电话:13453097180。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2个不同单位类似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内签订;②签订合同的供货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同类型产品;③合同履约必须被业主方评价为良好或以上,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8月25日至2017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