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高低压开关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境内;
2.2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及商务要求;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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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货物名称 |
投标保证金(元) |
供货期(供货通知发出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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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夹江杨公堰35KV变电站扩建工程10KV及35KV金属铠装移开式中置开关设备 |
15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按买方指定时间地点)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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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岷公司10kV配网技改工程变台综合配电箱 |
12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按买方指定时间地点)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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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犍为清溪变电站10KV箱式开闭所、10KV环网柜及分界负荷开关 |
53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按买方指定时间地点)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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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象月电厂象鼻嘴电站6KV高压开关柜及电缆桥架 |
12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按买方指定时间地点)交货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备采购1至4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环境认证。且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
3.1.2取得国家质监局认可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的有关实验、检验、鉴定报告。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3.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相互关系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1.4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1.5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
3.1.6 近2014至今具有相应产品的供货类似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6日至2017年08月30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