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头第二发电厂汽车煤自动采样机改造0725招标公告
2017-08-25
招标编号:SDJS-2017-072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汽车煤自动采样机改造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7-0725
2.工程概况:
神头第二发电厂入厂汽车煤机械采样装置改造项目(含拆除旧汽车煤采样器)。
采购安装一台汽车入厂煤桥式全断面螺旋汽车采样装置,集料间、采样装置上方安装钢结构挡雨棚,通行车道及采样器区域按需求进行地面硬化,安装新采样器前要拆除原有的旧采样器,布置地点为电厂汽车地磅西侧区域。
招标范围:
采购安装一台汽车入厂煤桥式全断面螺旋汽车采样装置,集样桶采用电子编码。通行车道及采样器区域按需求进行地面硬化,修整路面面积约500平米,旧设备的拆除、新采样器的安装调试等。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主要设备发票要求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划工期:发布中标通知书后6个月内。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本项目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如不参加视为无效投标。踏勘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上午,联系人:王东 臧天怀。电话:0349-2062526、3905。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4个不同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0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内签订。②签订合同的范围须为类似工程业绩,设备稳定运行不低于1年。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的封面、货物清册、签字盖章页等)及招标方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投标人满足合格投标人要求的其他业绩可在“近年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和证明材料列表”中列出,所列业绩必须随时可提供合同原件以供审查,业绩列表中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作为业绩项评分因素。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必须在业绩列表中列出,并标明已提供合同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8月25日至2017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