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工程(官庄工区河西路污水管道)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20582000100008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南阳市官庄工区交通运输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1. 招标条件
南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工程(官庄工区河西路污水管道),招标人为南阳市官庄工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工程(官庄工区河西路污水管道)
2.2 建设地点:官庄工区
2.3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90日历天;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三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污水处理工程河西路污水管道(K0+000—K1+946);
第二标段:污水处理工程河西路污水管道(K1+946—K3+554);
第三标段:污水处理工程河西路污水管道(K3+554—K4+314);
监理标段,南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工程(官庄工区河西路污水管道)项目施工的监理。
2.7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1-3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监理标段: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3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须提供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6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 8 月 25 日上午08:30分至2017年8 月31日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