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及内容:
宁夏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2017-2019年辅网系统、工业电视、生产区照明、脱硫、脱硝、锅炉吹灰维护项目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提供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所有消耗性材料。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村。
5 工期: 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6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6.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 神华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6.4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承修类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6.5 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7 2014年1月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不少于3个火力发电厂的业绩:提供的所有业绩中至少有一个应包含脱硫系统的检修或维护范围,且至少有一个应包含输煤系统的检修或维护范围。(附合同复印件,合同或技术协议中必须包含工作范围);
6.8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6.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业绩必须真实准确,原件备查。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5日至2017年08月31日(北京时间)期间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