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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48团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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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第三师48团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师市发改(投资)发【2017】1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喀什四十八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第三师48团河东新镇。 2.2 建设规模:新建第三师48团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河东新镇基础设施:给水管线16000米,1000立方米清水池一座,二级泵房1座配套阀门、阀门井及消毒设备等设施。 2.3 设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对以上建设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8日至2017年09月01日(节假日不休息),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持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22日,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第三师师部原政法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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