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滦平县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合作项目剩余资金造林(项目编号:YCZBCD2017-136),已经由滦平县发展改革局以滦发改招标核【2017】116号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滦平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北京市人民财政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合作项目09-14年剩余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火斗山乡。
2.2规模:营造生态水源保护林2000亩,全部为人工造林。
2.3招标范围:
人工造林0.2万亩,需用苗木156880株(含整地、栽植、抚育、苗木)。
2.5计划工期:整地栽植工期为60日历天,抚育工程分3年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造林施工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是两证合一),根据《北京“十二五”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合作项目规划》,坚持以本县为主,外地调剂为辅的原则,鉴于我县区域气候、地理条件等因素,对苗木质量要求标准高,因此要求在滦平县境内有苗木基地50亩以上(需有证明材料),工程所用苗木为自育苗,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有能力协调项目施工涉及的乡镇、村及林地所有者,招标人不负责协调工作。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开标时携带以上证件原件。
3.2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诚信中国”www.dlztb.com.cn网址进行查询。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直接下载,或者登录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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