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蝶阀、排气阀年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28
招标编号:NBITC-2017317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对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蝶阀、排气阀年度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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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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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N300蝶阀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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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N500蝶阀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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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N600蝶阀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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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N800蝶阀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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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N1000蝶阀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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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快速复合排气阀DN50(带底阀) |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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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快速复合排气阀DN80(带底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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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快速复合排气阀DN100(带底阀)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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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快速复合排气阀DN150(带底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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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快速复合排气阀DN200(带底阀) |
2 |
注:本招标文件的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在实施过程按中标单价按实结算。在实施过程 中出现多于或少于预估量的风险,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请投标人给予谅解。
标段:一个
2.合格的投标人: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2.3、须具备5年(含)以上生产经验(时间的计算依据: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到开标日止);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下同);投标文件须附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原件投标时备查。)
2.5、投标产品(蝶阀) 涉水部位:橡胶、阀体、阀板和环氧树脂,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卫生疾控部门出具的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标准》GB/T17219或卫生部【2001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检测报告;如部分省份因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部门出具的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标准》GB/T17219或卫生部【2001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检测报告(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2.6投标产品(蝶阀、排气阀)须具有2016或2017年度,省级及以上经过国家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获得CMA计量认证标志)出具的合格的产品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原件投标时备查。)
2.7、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签订过,提供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供水企业(含下属单位)的单个合同或年度合同供货期内(年度合同为一年(含)以内供货期,大于一年的年度合同无效。)销售金额不小于人民币100万(含)的供货合同(含本次部分或全部招标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1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如为下属单位须提供地市级或以上城市饮用水供水企业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合同原件投标时备查。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12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2.10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到2017年9月18日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