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 其它
就黄河羊曲水电站右岸高、低线公路部分路段路面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羊曲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与贵南县交界处,是黄河干流龙羊峡水电站上游“茨哈、班多和羊曲”三个规划梯级电站的最下一级,距上游班多水电站河道距离约75km,距下游龙羊峡水电站河道距离约100km。距离省会西宁市公路里程244km,距贵南县城74km。
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发电,坝址中坝址正常蓄水位2715.0m,相应库容14.724亿m3,死水位2713.0m,相应库容13.765亿m3,调节库容0.959亿m3,具有日调节能力。电站装机容量1200MW,装3台单机容量为400MW的水轮发电机组,多年平均发电量47.12亿kW·h。工程规模为一等大(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本工程施工范围主要为右岸高线公路K0+000~K0+760段和低线公路K0+763~K1+694段,目前路基已基本施工完成,路宽11m,混凝土路面宽9m。
1.2 招标范围
1.2.1本标段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项目:
(1)右岸低线公路K0+763~K1+694段及高线公路K0+000~K0+760段路基平整与修复;
(2)右岸低线公路K0+763~K1+694段及高线公路K0+000~K0+760段路面20cm天然砂砾石垫层铺设、30cm路面混凝土浇筑;
(3)本工程施工所需的临建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维护、拆除等。
1.2.2本工程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日开工,2017年11月20日完工,具体以业主进场通知及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在国内承担过与本招标工程相同或类似的工程(须附合同及工程验收签证复印件)。
1.6 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过去五年内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相同或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
主管安全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1.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8月28日
1.9.2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9月1日 17:30时截止
1.9.3 发售时间: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4日 8:30~11:30,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