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乘大道8号。
1.2招标范围:
华能金陵电厂煤仓间及T2T3转运站干雾抑尘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安装干雾抑尘装置2套,原有导料槽不作改造,但需将C3B、C4A、C8A/B、C9A/B/C共7条皮带的导料槽出口挡尘帘更换为双层条式挡尘帘, 从设计、施工、调试均由投标方负责。
项目进度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给的批准开工报告后,应按甲方通知的日期准时开工,不得延误,否则视为误期。
项目质量要求:按《火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合格率要求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申请人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申请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申请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3 同一标包的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500万元(或等额)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2投标申请人近3年内须具备2套600MW或1000MW等级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输煤系统煤仓间干雾抑尘新装或改造业绩,且运行效果良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