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家庄市元氏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一期项目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审批投资(2017)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元氏县元宏农建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石邢公路(红旗大街)与107国道沿线提档升级村庄游园绿地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元氏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一期项目-石邢公路(红旗大街)与107国道沿线提档升级村庄游园绿地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单位:元氏县元宏农建有限责任公司
2.3、建设地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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