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察北管理区保障性住房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张家口市财政局、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以及张家口察北管理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察发改批【2017】7号),建设资金全部为上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察北管理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名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察北管理区黄山管理处草原之星10#、11#廉租房;建设规模及内容:供热改造面积为8513.88平方米,其中10#住宅楼供热面积5486.88平方米,地上四层,建筑总高度10.8米;11#住宅楼供热面积3027平方米,地上五层,建筑总高度13.5米;总投资金额:84.35万元;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招标范围:工程布置图确定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证明。
3.4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下同)持有效的1、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聘用合同(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3、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印制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资质证书副本(或印制二维码标识的证书复印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外省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证明。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红色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两套,到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我公司将为合格的投标单位提供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察北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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