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范围:LPH液相加氢催化剂:38.4吨。
交货期:按招标方通知送货,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10日内货到买方指定现场。
交货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2-PH液相加氢催化剂)、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商授权的贸易商(提供授权书),且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2-PH液相加氢催化剂供货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30)。
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且成为正式用户。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