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长春市政府旧城改造配套工程监理集中,要求中标人负责因“长春市政府旧城改造项目”所涉及到的长春联通所属通信管道、光缆线路迁移、改造、新建、线路割接等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监理服务,预算监理费用为564.00万元(不含税)。
详见监理明细表:(详见附件)
1.2监理周期:监理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本次集中采购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名60%,第二名40%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预算费用金额的100%,超出最高折扣限价将被否决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是在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所需提供的服务;
2.2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本项目签订合同前须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须提供承诺书),在合同结算时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具备通信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含电信工程专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核发),或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或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若换证请提供被换证书和网站截图);
2.4投标人应参加过同类项目的监理(同类项目是指通信管道、本地网或干线通信光缆新建、改造等项目的监理服务或市政排迁类监理服务),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有良好的业绩,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的监理合同(标书中须附合同重要页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价备查);
2.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亏损,须出具开户行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其他要求: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虚假证件等相关信息,取消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与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且成为正式用户。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331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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