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名称:河南省农业厅渔船现代信息化建设项目
1.2 编号:
二、简要说明
2.1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包含河南省渔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全省1000艘渔船安装配置渔船管理终端;建设4个县级渔船信息化管理站点三部分内容
2.2项目内容: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是:采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智能终端等技术,建设集渔船管理、渔政管理、渔政执法和渔民之家为一体的河南省渔船管理信息系统;为全省1000艘渔船配置集卫星定位、渔船遇险求助、恶劣天气和禁渔期渔船管理、渔船检验、渔政执法等为一体的渔船管理终端;建设4个县级渔船安全管理信息化站点实现信息化条件下的渔船安全管理和监督
2.3建设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4个月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5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106888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七条的规定;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项目采购货物),如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3.3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6 任意一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
3.5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和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 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查询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明材料应按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2、4、5、6、7项”须提供原件以便评委备查,投标文件与原件不一致的时,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报名须知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