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设备标示标牌及其附属材料采购。
项目地点: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施工现场。
2.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规格参数、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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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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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标示标牌及其附属设备 |
垛位、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牌等(详见技术文件) |
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项目施工现场 |
合同签订后25日 |
2.1本次招标货物用于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港区内使用。
2.2招标范围:设备标示标牌及其附属设备生产、供货、现场指导及售后服务。
2.3投标人特别注意事项:
合同形式:设备采购合同。
交货期:25天(日历日)
2.4合同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人2012年1月至今,完成过不少于3个类似标志牌制作安装的项目,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附业绩证明材料,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30日9:00起至2017年9月3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30日9:00起至2017年9月4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051元/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