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机关 委托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租赁新能源汽车130辆服务(三年)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租赁新能源汽车130辆服务(三年)项目
2.项目编号:YHZB2017-BC-055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本项目为租赁新能源汽车130辆服务(三年)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244.1
三、项目预算
1244.1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政策执行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4.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