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拘留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
一、招标条件
喀喇沁旗拘留所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由喀喇沁旗发展和改革局以喀发改发[2016]3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喇沁旗公-安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喀喇沁旗拘留所工程建设项目。
2.2
2.3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2593平方米,拘室925平方米,教育用房170平方米,医疗用房55平方米,文体用房124平方米,劳动用房286平方米,行政管理用房512平方米,生活保障用房300平方米及附属用房221平方米,以施工图为准。
2.4招标内容:工程概况内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
2.5工程计划总投资:约为人民币655万元。
2.6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见附件1),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予以公示,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需提交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招标文件规定需要的递交的所有原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确定参与本次招标后,各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投标信息填写截止时间2017年9月9日17时30分。
4.2完成信息入库注册且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9月7日8时00分至2017年9月12日17时30分在“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3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若未使用最新补遗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递交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办理CA锁,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信息入库及办理CA证书具体流程参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1211306049,电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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