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佳木斯市公司的委托,对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佳木斯市公司车辆、财产保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的全部招标内容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佳木斯市公司车辆保险、财产保险项目(四次)
二、项目编号:GX2017-215
三、项目服务地点:佳木斯市烟草专卖局、汤原县烟草专卖局、同江市烟草专卖局、富锦市烟草专卖局、桦川县烟草专卖局、桦南县烟草专卖局、抚远市烟草专卖局、建三江农垦烟草专卖局。
四、项目概况:
第一包:车辆保险
第二包:财产保险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此次招标内容;
6.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负责人授权的,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6.3 投标人在佳木斯市须具有中心支公司(需提供中心支公司营业执照),在佳木斯市及各区、县(市)设置专门机构,同时具备对出险现场快速查勘现场的能力;
6.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日期须为2017年7月19日后) ;
6.5投标人不得在中标之后转包给其他公司的投标承诺(须加盖公章);
6.6本项目允许对多个包次兼投兼中;
6.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