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河镇乡有机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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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河镇乡有机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赫章县河镇乡有机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已由赫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赫发改【2017】6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脱贫攻坚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赫章县河镇乡;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有机农业产业园道路路网,排水沟、种植大棚结构,场地硬化、挡土墙等工程。(不包括场地土石方及大棚内部种植设备):项目规模:?道路总长3680米,宽度4米,道路路网总面积14720平方米,全部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排水沟总长度1.908米,挡土墙3000立方米。?种植大棚总面积61460平方米,其中保温型大棚268880平方米,普通大棚34580平方米,种植大棚全部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面积61460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估算:总投资4184.28万元;建安费:3471.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2.56万元,基本预备费309.95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赫章县河镇乡有机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
2.6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企业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0个,相关设计企业设计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0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业绩不少于0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成员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要求的岩土工程勘察单位、市政行业设计单位、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组成;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9月5日09时00分至 2017 年9月11日17时00分(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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