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800t/h除盐水装置PH调节剂招标已由项目业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生产费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基本要求
2.1 名称:800t/h除盐水装置PH调节剂招标。
2.2 招标范围:一个生产运行周期(预计3年)内,800t/h除盐水装置PH调节剂用剂,年用量约85吨。
2.3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货物技术规格》、附件3《相关技术要求》。
2.4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2《货物技术规格》。
2.5 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书20日内到货,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 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指定地点。
2.9 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人员要求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电话技术支持,并24小时到买方现场,最迟不超过48小时。所有问题的处理应在24小时内给出处理决定,不超过48小时。投标人应免费提供催化剂装填、开车的现场技术指导和培训。
2.10 最高投标限价:0.35元/吨除盐水(吨处理费用),(总价不超245.00万元人民币/年)。
2.11 履约保证金:承诺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所需产品中标价的5~10%(圆整至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的制造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招标物资生产许可的生产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招标货物的供应能力。
3.3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4所供产品具有企业所在地的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产品标准。
3.5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且在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以及中油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无招标物资不合格情况。无其他不良影响履约记录。
3.6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石油化工方面业绩要求:600t/h及以上水处理装置在用业绩不低于2家,连续使用时间不低于1年。
3.7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09月05日至 2017 年09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