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河北省廊坊市三河东部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二期)已由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三河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河北省廊坊市三河东部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二期)设计
招标编号:TC17085LP
项目地点:三河市段甲岭镇
招标范围:针对河北省廊坊市三河东部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二期),共计2.3461平方公里的设计工作,具体拐点坐标见招标文件。
二、资金及落实情况:中央投资,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勘察或水工环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同时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4)投标人近5年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