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职工餐厅运营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NLCCG-CS-20170167
3.2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二证合一”的只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4供应商拟派餐厅经理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及持有厨师证书,并具有3年以上管理经验;厨师长应具有壹级及以上厨师证书,并具有3年以上厨师经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9月5日至 2017年9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