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工程2×680MW机组于2011年投产发电,三期卸煤系统自码头至三期煤场是由1号甲乙带式输送机至02号管带机、再至03、05号带式输送机卸到三期煤场,其中02号管带机额定出力2500t/h,管径Φ600mm,单路布置,无备用设施,一旦02号管带机故障,可能造成三期机组断煤的情况发生,为确保三期卸煤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需对三期卸煤系统进行优化改造,在二期北煤场加装一套通三期的卸煤系统,作为三期卸煤系统的备用设备。
1.2.招标范围:
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卸煤系统优化改造工程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土建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建07、08号转运站、三期02号转运站改造,02号乙管带机基础、钢支架,02号乙管带机及其附属设施,原03号皮带接长,新增钢煤斗、落煤管及缓冲锁气器,消防水系统,暖通系统,起吊装置, 电气系统及仪表热控系统等。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山东公司的不良记录。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及以上;
3.2.2投标人必须至少具备一项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3.2.3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不少于2台300MW及以上机组运煤系统成功投运业绩;
3.2.4 投标方必须在投标前到现场勘查,以熟知现场的实际情况。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媒介: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5日8:30时起至2017年9月10日17:00时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6.5招标文件费:1063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