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泸水管护分局的委托,就“白尾梢虹雉”纪录片摄制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己落实,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泸水管护分局“白尾梢虹雉”纪录片摄制项目;
2.招标编号:TRZBC2017-40(NJ);
3.采购内容:提供本项目纪录片拍摄、制作、后期宣传及协助甲方协调统筹在中央电视台纪录片频道(CV—9)首播、后续在省、州、市等地方电视台播放,最终在腾讯视频等网络播放等事宜和其他相关伴随服务等;本次采购划分为一个标包, 拟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就整个标包(不得拆分)提出投标申请,具体要求详见附表及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大写:贰佰肆拾万元整,小写:2400000.00元;
7.质量要求:保证项目策划、拍摄和出版的质量,确保纪录片使用高清摄像编辑设备拍摄和制作,确保纪录片无播放上的技术缺陷,保证其质量能够在中央电视台纪录片频道(CV—9)首播及省、州、市等地方电视台、腾讯视频网站播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等证件;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原件;
6.供应商拍摄人员(至少一名)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各投标供应商请根据上述1-6项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一份【不接受扫描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交予招标公司审核,审核后返还),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2017年 9月 4日至2017年 9月 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止(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