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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双创示范街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双创示范街区项目监理招标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复文件:长宽发改字[2015]69号文件。建设资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双创示范街区项目监理招标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复文件:长宽发改字[2015]69号文件。建设资金:100%专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亮化、弱电、景观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双创示范街区项目监理招标;

2.2招标内容及范围: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双创示范街区项目的亮化、弱电、景观工程监理;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

2.4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近三年(2014-2016年)完成过1项以上类似监理业绩;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单位需持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外省企业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联系人:李世泽

电话:010-53310966

手机:17600692266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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