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杭锦旗S215线至亿利光伏园区公路、S215线至夜鸣沙旅游区公路、巴音乌素至呼和木独旅游公路、锦泰化工园区至S215线公路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二次)。
项目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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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数量及采购需求 |
预算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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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215线至亿利光伏园区公路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1 |
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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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锦泰化工园区至S215线公路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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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215线至夜鸣沙旅游区公路、巴音乌素至呼和木独旅游公路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80000 |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交通运输类)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要求: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登记于该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类),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5、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4年8月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6、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查询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报名时供应商所提交的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3)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交通运输类)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4)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5)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
上述资料需在报名时提供,另外开标现场需携带的其他相关资料等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分别体现在投标文件中。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下午17:30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的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联系人:李世泽
电话:010-53310966
手机:1760069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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