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伊川县西山植物园(二期)提升改造景观工程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伊川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编号:XY17-0904142
2.2 项目名称:伊川县西山植物园(二期)提升改造景观工程
2.3 项目地点:伊川县西山植物园
2.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企业证书三证合一,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即可)
3.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要求:(1)一至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四、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五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3)六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六标段无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 投标人须承担过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不低于所投标段的类似业绩两份。(所提供的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
3.6一至五标段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六标段投标单位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监不得有其他在监项目。
3.7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须承担过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不低于所投标段的类似业绩两份。(所提供的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
3.8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六标段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9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注册的施工员、统计员、材料员、送取样员、专职安全员、试验员、质检员、测量员的八大员岗位证;
3.15 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6 本次招标共六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其他等级资质和联合体投标。
3.1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7 年9月4日至 2017年9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