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文件(中油吉销财字【2015】337号)要求,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白城销售分公司冬季取暖用煤进行采购。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白城销售分公司冬季取暖用煤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一、项目编号:BC2017-12
二、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白城销售分公司冬季取暖用煤采购
三、招标内容:
1、块煤:产地:双鸭山,基低位发热值5500-6500kcal/kg。
2、全区域送货上门:白城市、大安市、镇赉县、洮南市、通榆县所属区域所有加油站煤炭的配送。
四、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全区域配送完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上载明经营范围为煤炭销售。
3、供应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能超过30%。
4、供应商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完成此项目所需的运输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语言:中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6日至 2017年9月12日每日上午8 时 30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14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