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材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滇中引水工程是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主阵地和主要支撑平台,是解决滇中地区缺水问题的根本措施,受水区包括大理、丽江、楚雄、昆明、玉溪、红河六个州(市)的35个县(市、区)。
滇中引水工程由石鼓水源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大理Ⅰ段为输水工程的起始段,起点位于石鼓渠首,终点位于洱海东岸长育村,其中石鼓渠首至松桂镇段称“香炉山隧洞”。
香炉山隧洞是滇中引水工程最长的深埋隧洞,起于丽江市玉龙县石鼓镇望城坡,止于大理州鹤庆县松桂镇河北~河西村一带,途经丽江市玉龙县和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线路长约63.426km。隧洞采用无压输水、断面为圆形,衬砌后直径为8.4m。
香炉山隧洞1#施工支洞位于石鼓镇附近,洞口高程205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与香炉山隧洞的交点桩号为DLⅠ3+000,交点高程2028m,高差22.0m;1#施工支洞长约1.67km,平均坡度1.32%;断面为城门洞型,净断面尺寸为8.0m×6.5m(宽×高)。香炉山隧洞1#施工支洞距石鼓镇的直线距离约3km,从石鼓镇经省道S225、国道G214、省道S308及大丽高速等直抵丽江、大理等地,对外交通条件较好。
香炉山隧洞5#施工支洞位于丽江市太安乡红麦村附近,洞口高程2508.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与香炉山隧洞的交点桩号为DLⅠ28+052,交点高程2014.0m,高差494m,施工支洞长约1.25km,平均坡度24.71°;断面为城门洞型,净断面尺寸为6.5m×6.0m(宽×高)。香炉山隧洞5#施工支洞位于丽江市玉龙县太安乡红麦村附近,从红麦村至太安乡的道路为县乡公路,从太安乡沿省道S308可直抵丽江市,工程区对外交通条件较好。
2、招标范围
包件一:钢筋约4680吨,
包件二:工字钢约1969吨。
本次招标物资分为二个包件,投标人可以任选一个或者二个包件同时投标,但招标人不保证一个投标人同时中标二个包件。
3、采购数量:
包件一:钢筋部份工程量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螺纹钢 |
HRB400Φ14 |
674吨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4标5标项目经理部施工指定地点 |
2 |
螺纹钢 |
HRB400Φ22 |
878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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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螺纹钢 |
HRB400Φ25 |
2724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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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螺纹钢 |
HRB400Φ28 |
99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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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盘圆 |
HPB300Φ6.5 |
155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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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盘圆 |
HPB300Φ8 |
134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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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盘圆 |
HPB300Φ10 |
15吨 |
|
8 |
盘圆 |
HPB300Φ12 |
1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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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680吨 |
包件二:工字钢部份工程量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工字钢 |
I20,Q235B |
1969吨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4标5标项目经理部施工指定地点 |
注:以上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交货时间:预计2017年10月至工程完工,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采购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4标5标项目经理部施工指定地点,确切地点由采购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6、质量要求: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第七章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钢材年生产能力达200万吨以上。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通过三体系认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认证书复印件。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销售代理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3.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
所有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格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授权书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模板为准。
3.1.2.1 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3.1.2.2 产品的性能及业绩要求;
3.1.2.3 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第七章技术规范;
3.1.3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材料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每年至少1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4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提供银行基本户开具的信用证明。
3.1.5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6财务状况:
3.1.6.1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3.1.6.2 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1.7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8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 9月18日下午17点前(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4.2 招标文件的售价及获取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包件各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论投标人是否参与投标均不予以退还。
4.2.2标书费用:开标前以现金形式交经理部。
4.2.3为节约资源,倡导环保行为,此次招标人只提供电子版标书(所有参与报名本项目且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可以通过中国电建集采平台的投标管理栏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